2024-10-16 15:08:33 | 大学科目网
![]()
山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第九条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体育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学校舞蹈学专业分男女比例。第十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2。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投档数比例超过1:1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总成绩在投档分数线上10分以内的考生,划定单科成绩分数线(文科要求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要求数学、外语成绩)。文史类、理工类总成绩高于投档分数线10分以上的考生不划定单科分数线。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且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单科笔试、口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即为单科成绩合格。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2)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龋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投档数比例不足1:1时,按下列方式录取:⑴第一志愿考生单科成绩合格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录龋⑵第二、三志愿考生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录龋⑶服从志愿考生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录龋第十一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经济学类:包括经济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师范类与非师范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类:包括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山西省: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主项20人,钢琴主项20人,器乐主项20人(限招双簧管、竹笛、手风琴、琵琶、小提琴、小号、打击乐、杨琴、二胡、古筝、长笛)。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限招男性7人,女性13人。美术学专业须专业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含10分)后按文化课成绩排队择优录龋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按普通文理科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划线,按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龋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在全省师范类前三名的考生,外语不规定最低分数线。山东省: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龋湖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龋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龋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1.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龋2.第一志愿采用专业优先录取方式。3.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未完成录取计划,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采用专业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4.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龋第十五条师范类专业,无师范院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龋


|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旅游管理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社会学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历史学(师范类)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日语(师范类) | 2 | 515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教育学(师范类)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编辑出版学 | 1 | 510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经济学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 | 552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552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财务管理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地理信息科学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生态学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园艺(师范类) | 2 | 5100/- |
| 吉林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应急管理 | 1 | 5100/- |
| 更多数据请进入:www.whdxky.com/dxzs | ||||||
山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山东师范大学录取规则第三章招生录取第八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第九条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第十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广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八条根据教育部今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龋第九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四个批次进行,其中体育类(不含运动训练)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他专业(不含职教师资班专业
陕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陕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学校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以内;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在110%以内。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
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微博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五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第十六条西北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
西华师范大学录取规则西华师范大学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九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条录取要求:我校根据各省投档情况设置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单科限制分,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九条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本省为本科院校第三批,在外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第一志愿录不满额时,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服从志愿的考生。u3000u3000第十条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原则按各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u3000u3
唐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唐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七、录取规则及要求: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本科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
韩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韩山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龋第十
2024-10-23 19:02:49
2024-11-14 15:49:04
2024-09-29 15:02:41
2024-11-20 20:27:10
2024-12-12 04:17:44
2025-10-25 09:09:54